一、注册公司条件 1、投资者(股东):年满18周岁,有身份证明,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注册公司。 2、注册地址:必须有注册地址,注册地址需有房产证明及租赁协议(自有房产无须租赁协议),且必须是商业或工业用途的,住宅不能作为注册地址。 3、注册资本:a.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,需一次性缴纳。 b.2人及以上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,可以分批缴纳注册资本,第一次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%。 c.注册资本必须经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。 d.特使行业须符合相关最低注册资本规定,比如股份公司、集团公司等。 4、公司构成:a.公司可设董事会与监事会,也可以不设董事会或监事会,若不设董事会或监事会,必须设立一名执行董事一名监事,执行董事不能兼任监事,股东可以兼任执行董事或监事, b.法定代表人:公司须设一名法定代表人,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股东之一担任,也可以外聘。 5、财务人员:公司必须设财务人员一名,可以聘请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,或委托财务公司代理。公司注册好后,每个月必须做帐和报税。 6、银行帐户:公司必须开设基本帐户与纳税帐户。
二、注册公司基本流程 1、法人代表及股东身份证,多个备查公司名称,经营范围。 2、交身份证,签定注册代理合同,名称预先核准。 3、名称核准后公司资料签字。 4、开立验资帐户,资金存入银行,出验资报告,核发营业执照。 5、税务看场地或约见。 6、雕刻公章、财务章、印鉴章。 7、核发企业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。 8、领取公司营业执照及相关资料等。
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所需材料 1、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、总公司章程(总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印章) 3、所在地工商机构出据的核准函 4、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、副本 5、国税、地税正、副本原件 6、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、设立分公司的股东会决议 8、总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委派书原件 9、分公司所在地的房产证明
三、企业变更项目 1、名称变更、经营地址变更、经营范围变更、法定代表人变更 2、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变更、注册资金到位、股权转让 3、内资转外资、外资转内资、中外合资变更、 4、营业期限变更、延长执照有效期、增设外商分支机构、外商独资企业变更
四、公司注销登记 1、《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》; 2、《指定(委托)书》; 3、依照《公司法》作出的决议或决定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法院的破产裁定; 4、股东会或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; 5、三次注销公告报样(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后,方受理您的注销申请); 6、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; 7、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正、副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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